声音过于扰民,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。12月2日下午,上海市交警总队机动支队在浦东南路开出“噪音扰民”新规后全市首例罚单。涉事车辆为一辆大排量非法改装二轮摩托车,被查时,该车噪声已高达117分贝。
今天,记者从上海市交警总队获悉,二号站注册违法人姜某因噪声污染、多次闯红灯、改装车辆等总计7项违法行为,被处以:行政拘留15日,收缴牌证,扣留车辆,记39分,罚款6500元。
其中,姜某因其噪声污染违法行为,被处以记3分,200元罚款;因其4次闯红灯违法行为,分别处以记6分,200元罚款,合计处以记24分,800元罚款;
因其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,处以500元罚款。
同时,交警对其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“浙DXP203"行为进行了调查。
经查验鉴定后,对其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,处以行政拘留15日,收缴牌证,扣留车辆,记12分,5000元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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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警表示,12月1日起,
2号站开户上海全天禁止噪声超过80分贝的九座以下客车在本市道路(高速公路除外)行驶;每天21时至次日7时禁止噪声超过80分贝的摩托车在本市道路行驶。
违者将处200元罚款,记3分。
擅自加装涡轮、改动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的,由公安机关根据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有关规定,处500元罚款,并责令恢复机动车原状。
交警提示:市民可通过“110”报警电话、“上海交警”APP等平台举报反映机动车噪声污染问题,公安机关及时受理查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