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保对于民众是一种保障,时任农险科科长潜逃国外,原局长玩忽职守被判刑,数百农民巨额“保费”去向不明——一起涉及行贿、受贿、诈骗的社保案,让长春市社保局九台分局陷入尴尬境地。
此前数年间,这一骗局在九台区通过亲友传开:在社保局买“老农保”,可以在达到退休年龄后每月领钱,直到去世。但事实上,“老农保”早已停办。
直到2016年8月该案案发,已有数百农民卷入,有受害人统计,他们交纳的“保费”达千万,随着时任九台社保分局农险科科长杜暾潜逃国外,这笔钱也不见了踪影。
目前,该案涉及的多人已获刑:杜暾的上级、九台社保分局原局长高建伟,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缓刑;杜暾的下属、时任农险科工作人员王晓辉犯受贿罪、诈骗罪被判刑四年。杜暾的好友、九台区物价局职工夏晓青等3人,今年4月一审被以行贿罪、诈骗罪判刑,3人此后提出上诉,案件被长春中法院发回重审。
而这一系列案件的关键人物杜暾,案发两年至今不见踪影。10月12日,澎湃新闻从长春市公安局了解到,警方已对杜暾上网通缉,目前尚未抓获。
现任九台社保分局局长纪伟勇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,将按照司法部门的最终调查结果来解决遗留问题,“包括我们社保局应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”。
距长春市区约70公里的九台曾是一个县级市,2014年“撤市”成为长春一个区。今年51岁的李艳丰来自农村,在九台当保姆。
“买了两份农保,还是借的钱。”李艳丰告诉澎湃新闻,2015年7月,她的亲戚夏晓青建议她办农保。夏晓青在区物价局上班,李艳丰从他口中得知,交3万元买农保,到了“退休”年龄每月可领四五百元,一直到去世,而且有10年的“保底”期——领养老金不足10年去世的,其家人可以继承领满10年。
李艳丰是个右脚装假肢的残疾人,丈夫开三轮出租车,唯一的女儿嫁到了外地。她觉得是应该为自己和丈夫的老年生活“买个保障”。于是她拿出所有的积蓄,再向亲友借了2万元,凑够了6万元。2015年7月底,她和丈夫在夏晓青的带领下,到长春市社保局九台分局农险科交钱,进行了登记。一个月后,夏晓青打电话通知李艳丰夫妇去社保局领回了“红本本”和收据。
李艳丰的“红本本”的封面显示为“吉林省农村劳动者社会保险手册”,册子内的登记时间显示为1995年,上面盖有一个红色印章和一个钢印,红印章为“九台市社会保险局城乡个体养老保险专用章”,钢印显示为“九台市社会保险局”。
李艳丰出示的收据为“九台市社会保险局社会养老保险交费收据”,上面盖有“九台市社会保险局现金收讫”的红印。李艳丰是2015年交的钱,可收据显示交款日期为1995年;李艳丰为自己那份“农保”交了3万元,收据上却只开了1.8万元。
李艳丰记得自己曾向夏晓青询问,“他说办事的人要有人情费。”
李艳丰2022年才到“退休”年龄,她丈夫林柏树则比她早享受“农保”养老金。2015年12月,过了60周岁的林柏树到九台社保分局办了“退休”手续,他将“红本本”和交费收据交上去,办了一个银行存折,存折上按季度打入“养老金”,每月数额为438.24元。
“只领了半年就没有了。”李艳丰说,全家的积蓄打了水漂,丈夫整天唉声叹气,今年8月29日因心脏病去世。
南山街道上台村的梁秀英帮姐姐梁秀云办保,她通过“妹夫的妹妹”——在社保局农险科上班的王晓辉,交了4.5万元,领了“红本本”和一张3万元的收据。梁秀云2016年3月开始领“养老金”,可只领了3个月就停发了。
土门岭镇的村民常振和,则是通过朋友直接找到九台社保分局农险科科长杜暾,交了3万元。他从2015年9月开始领“养老金”,领了10个月后存折里再也没有钱转入。
像常振和、梁秀云、李艳丰这样的“办保”农民,在当地数以百计。两年多来,“参保人”王文才、常振和等人统计了部分有身份证号码、交费数额和领取养老保险款的银行账号等具体信息的人员名单,每人交费的数额不一定相同,交两三万元的居多。他们计算,这些人的交费总计1052.16万元。
王文才说,名单上的交费数额是根据收据统计,而事实上每人都还交纳了“人情费”,“少的三五千元,多的一两万元。”
许多“办保”并已经开始领取“养老金”的农民,2016年9月后再也没有享受“待遇”。
长春市社保局九台分局后来出具《关于杜暾案件发现情况的说明》称,2016年8月23日、24日,该局发现“老农保”待遇发放人数、金额异常,便暂停“老农保”资金发放,“经排查发现,农险科科长杜暾涉嫌将未参保人员混入老农保待遇发放。”
“老农保”资金出现“异常”前的8月22日,杜暾开始休年假。上述情况说明称,杜暾以送孩子上学为由,未履行机关干部出国审批程序,持因私护照出国到加拿大,后经公安机关查证,其出国离境时间为8月25日。8月28日,九台社保分局将排查情况向区政府汇报。8月29日,该局正式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2016年12月,杜暾的好友夏晓青以及夏的连襟王江龙,均涉嫌诈骗被刑拘。此后,与夏晓青熟识的尹淑琴被取保候审。2017年2月,王晓辉涉嫌诈骗被刑拘,警方还带走了与其熟识的张卫国、王喜龙。
上述6名涉案人员中,王晓辉系九台社保分局农险科工作人员,夏晓青是九台区物价局职工,张卫国是九台区二道沟中心学校教师,王江龙系粮食部门下岗职工。
2017年3月,长春市社保局九台分局局长高建伟被传唤到检察机关接受讯问,随后被取保候审。
2018年1月,九台区法院对王晓辉、张卫国、王喜龙一案作出判决。判决书显示,2012年至2016年,王晓辉受张卫国、王喜龙等人请托,帮助不符合投保条件的盛某等24人,通过时任农险科科长杜暾办理了已经停办的“老农保”。
法院认定,王晓辉收受贿赂29.7万元,为参保人员骗取国家社保资金3.99万元,遂以受贿罪、诈骗罪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。
张卫国被法院以行贿罪和诈骗罪,判二年有期徒刑缓刑二年;王喜龙犯行贿罪,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。
夏晓青、王江龙和尹淑琴受审后,法院先后在2018年4月、6月作出一审判决。九台区法院审理查明,2012年至2016年期间,夏晓青受王江龙、尹淑琴等人的请托,帮助王某等305人办理了已经停办的“老农保”。王江龙收取人情费146.9万元,尹淑芹收取人情费15.6万元,另有武某收取人情费90.77万元,上述人情费共253.27万元,除中间人“好处费”外,均通过夏晓青行贿给杜暾。
一审中,夏晓青、王江龙被认定犯行贿罪、诈骗罪,分别获刑八年半和三年,69岁的尹淑琴被以行贿罪判处拘役四个月,缓刑五个月。上述三人上诉后,今年8月长春市中院作出裁定,将三人的原审判决撤销,发回九台区法院重审,目前尚未开庭。
在九台社保案的系列案件中,九台社保分局原局长高建伟被认定犯玩忽职守罪。
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,九台区法院审理查明,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,高建伟未按上级文件规定将“老农保”并入“新农保”系统,而是擅自决定制作电脑程序用于“老农保”资金的发放。因未监管到位,致使农险科科长杜暾利用“老农保”发放程序漏洞,私自收取刘某等252人的钱款并据为己有后,授意下属将252人的信息录入早已停办的“老农保”发放系统,使刘某等252人领取农村养老保险金973496.42元。
九台区法院认定,高建伟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财产损失97万多元。2018年1月,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高建伟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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